杭州注册公司工商年检是每个企业都需要精心准备的一件大事。为帮助公司树立正确的年检准备观念,现将工商年检终端评审的内容列示如下。
1.两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
(2) 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的;
3.去年未参加驾驶考试;
(4) 找不到营业场所;
(5) 未取得专项许可(批准)或者许可(批准)无效的;
(6) 消费者多次投诉(举报);
(7) 案件尚未结案;
(8) 未经登记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年检费。年检费是50元。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公司、合伙公司、独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公司和其他经营实体(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年检(以下简称年检)是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公司提交的年检材料,定期对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公司可以在6月30日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延长年检期限,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公司对其提交的年检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一年度设立登记的公司,从下一年度起参加年检。
第五条各级公司登记机关负责对已登记的公司进行年度检查。上级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对已登记的公司进行年度检查。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已登记的公司进行年度检查。
第六条公司年检程序:
(1) 公司应提交年检资料;
(2)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对公司年检资料进行验收;
(3) 公司缴纳年检费;
(4)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章,并退还营业执照副本。第七条公司申请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年检报告;
(2) 公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属于公司预登记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范围内的有关许可证和加盖公司印章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公司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还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第八条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公司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公司和其他经营单位,应当提交所属公司上一年度经检查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所属机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九条公司年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 登记事项信息;
(2) 记录项目;
(3) 外商投资;
(4) 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 业务情况。公司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外国(地区)公司和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业务单位的年检报告仅包括前款第(一)项的内容。
第十条公司提交的年检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现场年检印章外。报送的年检材料不完整或者内容不完整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出具驳回通知书,说明驳回理由。
第十一条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提交的年检材料中涉及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的有关内容进行书面审查,但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的除外。如有必要核实,应指派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核实。
第十二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章,并退还营业执照副本;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条件的,应当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章,退还营业执照副本。其中,依法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登记后的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章。
第十三条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年检资料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 公司是否按规定使用名称,名称变更是否按规定登记;
(2) 公司是否按照变更登记的规定变更住所;
(3)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变更登记;
(4) 公司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了出资,是否提取了出资;
(5) 杭州注册公司编辑告诉您,经营范围内属于公司行政许可前置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是否需要重新办理